两男子在连南非法捕鸟获刑1年并赔偿67

北京白癜风哪里医院好 https://wapjbk.39.net/yiyuanzaixian/bjzkbdfyy/

提示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通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除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及其他公园列为永久禁猎区外,其他区域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实施全面禁猎,禁猎期5年(经批准依法建立的狩猎场不受此限)。

近日,两男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在连南地区非法狩猎国家三有野生动物画眉,构成非法狩猎罪,被连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及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元。

案件回顾

被告人谢某、房某在未办理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年6月至9月期间,在连南县大麦山镇上洞村、火龙冲村、后洞村、茶坑村、三排镇连水村等地,采用架设捕鸟网、放置诱鸟器的方法,非法捕获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画眉,出售给“华仔”约27只、“大兵”约40只。

年12月4日,房某在连南县大麦山镇上洞村委会“二溪坑”山场捕鸟时,被连南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当场抓获,现场缴获野生鸟5只、捕鸟网1张、撑网杆1副、诱鸟器1个。后从被告人房某位于连南县大麦山镇家中搜查出野生活体鸟7只、捕鸟网、鸟笼、诱鸟器等工具若干,从清远市清新区被告人谢某家里搜获活体鸟7只、捕鸟网、撑网杆、鸟笼等工具若干。

经鉴定,扣押的19只野生鸟中,画眉13只、红耳鹎3只、红嘴相思鸟1只、林八哥1只、灰胸竹鸡1只,保护级别均为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在法院审理期间,连南县自然资源局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决房某、谢某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

资料图片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房某、谢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狩猎罪。

被告人谢某、房某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规定,被告人房某、谢某非法捕获并出售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造成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遂对被告人房某、谢某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非法狩猎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具有“(1)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2)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3)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鸟类是人类朋友,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建设和谐共生的美好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生活中常见的麻雀、青蛙、蟾蜍、刺猬、蛇等都是属于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很多人不知道非法捕抓野生动物是违法犯罪行为,希望广大群众以案为戒,提升保护意识,不要乱捕滥杀,给野生动物留下繁衍生息的空间。

通讯员

吴锦芬

图文编辑

连南法院研究室

往期回顾

警惕!连南这名男子开车门不当心致人伤残,赔偿20万

追回欠薪!连南法院为20多位农民工送上劳动节“特殊礼物”

连南一男子在家中聚众“斗牛”被判赌博罪

禁渔期非法捕鱼连南2男子获刑

女子在连南一旅馆燃气中毒身亡老板赔偿41万元

雨夜突击执行,连南法院闪电查扣豪车!

连南一店铺老板被判刑因仓库内私藏鱼雷

长按识别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maquef.com/yldl/6897.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