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中国的保护动物,多数人想到的都是大熊猫、金丝猴、藏羚羊之类种群濒危的明星动物。但现实中看到的相关案件,却往往刷新人们的认知。
·年11月,沈阳男子孟某设网捕获了3只麻雀,构成非法狩猎罪,处罚金元。
·年7月,四名青年在浙江台州某地用工具捕获54只麻雀,分别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和6个月拘役,缓刑一年。
·年7月,河南农民汪某,因为在村头的河沟里抓了八十多只蛤蟆,涉嫌非法狩猎,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
·年5月,深圳男子王鹏因为出售六只自己在家人工繁育的宠物鹦鹉被捕,一审判处5年有期徒刑,二审改判为2年。
·年7月,福建男子陈某因用猎夹捕杀4只野兔,被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元。
这类案件的曝光,每每都会在互联网上引起争论。很多人认为,普通人根本无法判断养鹦鹉、抓蛤蟆之类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且这些行为也没有给社会造成直接危害,处罚明显过重。
·各地网友声援鹦鹉案当事人
当然,也有不少热心动物保护事业的人斥责辩护者的愚蠢,并声称这正是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正确结果。
鹦鹉案当事人王鹏繁育并出售的宠物鹦鹉,尽管不属于中国的保护动物,也并非捕自野外,但其中却包含两只被列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绿颊锥尾鹦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年发布的司法解释,中国《刑法》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及其驯养繁殖的物种」,因此王鹏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然而,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CUN)于年和年更新的《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绿颊锥尾鹦鹉的种群状况已被评估为「无危」(LeastConcern)
而更频繁地被曝光的那些因为捕麻雀、抓蛤蟆、打野兔而获刑的案例,则是因为这些生活中常见的动物,其实在中国法律上也都属于「保护动物」,按规定只要捕杀20只以上就足以判刑。
中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什么会如此严苛?为什么连蛤蟆、麻雀、野兔也会是保护动物?
饱受诟病的保护理念
从新闻报道里看来,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似乎已经相当全面有力。
不仅麻雀、蛤蟆乃至世界通行的外来宠物都会被森林公安当成保护动物没收救助,相关人士更是自信地认为,「中国的野生动物保护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
但在网络的另一边,中国的野生动物保护却长期受到外界的批评,近年来的一些倒车行为更是遭到谴责。
原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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