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走吧,现在就出发,前往快乐老家。
我一边哼唱着昆虫界著名歌手圆法师先生的成名曲《快乐老家》一边赶路,同时提防着藏在暗处的敌人。这次旅程的目的地是位于我所处的野地边上的小镇,之前那只痞子蟋蟀说的大概就是这个地方。
趁着年轻就要去体验新生活,不然或者又有什么意义?这是那只痞子蟋蟀的原话,听上去貌似很有道理的样子。但那是痞子蟋蟀说的,又好像很没有道理的样子。
我大概被那只痞子蟋蟀教坏了,真是气死螳了。明明是已死之虫,旧思想旧文化还在到处传播。不过既然已经走了这么远,肯定是不能回去了。索性就继续前进,看看那个被痞子蟋蟀吹得天花乱坠的人类世界有多美妙。
唔……这痞子蟋蟀坏的很!
就在我正在内心疯狂咒骂那只痞子蟋蟀之际,一只麻雀从空中俯冲下来,目标正是……我!赶紧把思绪拉回现实,我控制身体往旁边一歪才躲过这次啄食。把那只麻雀气的要死不活。
就在麻雀蓄力准备下一次啄击时,我跳进前方茂密的草丛中不见了,只剩下因为磨好屠虫利器却迟迟找不到目标而一脸懵逼的麻雀。应该安全了,身上的淡绿色保护色很好地与周围茂盛的草叶融为了一体。麻雀大概一时半会是发现不了我的。于是乎,这只麻雀成功的被我这个老谋深算的大佬给狠狠地摆了一道。这可不要太爽。
正当我为自己的聪明盖世不可一世而得意不已之际,草丛中冷不丁地冒出一只尖利的鸟嘴,猛地朝自己啄去。
麻雀使用了啄攻击,但是很遗憾没有命中目标。
刚才那只鸟嘴离我只有一厘米,差一点就要啄到我了。刚才我竟然犯了一个最不能犯的错误——大意轻敌,这在大自然的生存竞争里可是大忌。分分钟要你命的那种。
我迅速估算了一下双方的战力,其实根本不用估算,很显然双方实力悬殊,我是绝对打不过这只鸟的。后面的选项就很明显了,那就是——逃跑!
赶紧撤,再不撤就没命了,虽说我们螳螂家族有能击杀鸟类的顶级强者,但我这个三龄新手很明显不在此列。所以赶紧逃命才是明智之举。人类还说识时务者为俊杰呢。
我一下窜出好几米,眨眼间就消失在草丛里没影了。好在那只麻雀也不喜欢在地上多呆,跳了几下就飞走了。
继续赶路,应该在天黑之前可以到达目的地。预览时标签不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