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白县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刑事拘留1人,查获鸟类55只。
年7月27日,根据工作中获得线索,博白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龙潭派出所在龙潭镇某村当场抓获一名正在捕捉鸟类的男子,并查获捕鸟工具和鸟类一批,现场查扣各种鸟类55只。
经查,捕鸟男子刘某(男,博白人)网购遥控录音机、胶水等工具,利用铁杆自制捕鸟器材,驾驶摩托车流窜到多个乡镇进行捕捉鸟类卖给他人从中谋利及供自家食用。经鉴定,现场查扣的55只鸟类中,有麻雀(俗名麻谷)54只、白喉红臀鹎(俗名红屁股)1只,均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按照所列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核算,该批鸟类总价值为元。
7月28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普法:麻雀已经被列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即“三有”保护动物。按照法律规定,捕捉1只就违法,猎杀20只以上即构成非法狩猎罪。在此,警方提醒市民,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的,只要达到情节严重,不管狩猎的目的如何,即使不是为了营利,也将构成犯罪。
来源:平安博白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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