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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如东马塘有位姓邱的老汉,因为捕野鸟解馋,结果触犯了刑法。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他还得赔偿一笔不小的国家资源损失费。近日,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就对两起非法狩猎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两名被告分别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去年11月,邱某某看着闲置多年的张网和竹篙,突然萌生了捕鸟的想法。两个月内,邱某某先后3次张网捕捉野生鸟类64只,自己吃不完,还卖给了邻居。而另一案件中的被告人孙某某,受到了更加严厉的处罚。孙某某先后两次在岔河镇和丰利镇,用带网兜的竹竿捕了56只麻雀。他自以为捕个麻雀没什么大不了,殊不知,这些麻雀看似不起眼,却都是“三有”保护动物。最终,邱某某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孙某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的刑罚。同时,两人还因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侵害公共利益,分别被法院判处了一定数额的国家资源损失赔偿,并当庭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江海明珠网---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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